哺乳期劳动合同续签?
在哺乳期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上,如果用人单位提出降低薪资续签,你完全有权拒绝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劳动合同期满,有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(包括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),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。同时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,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因此,用人单位降低薪资续签是违法的,你拒绝后可以要求经济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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